处长职责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30日 00:00 浏览次数:

处长

一、负责主持离退处全面工作。

二、组织实施上级文件和指示;对离退休人员政策性问题进行处理。

三、负责对离退休工作人员的安排使用。

四、负责离退处各项经费及公共资产的安排使用和审批报销。

五、负责对各类起草文件的审定。

副处长

一、协助处长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工作。

二、负责处理离退休人员的日常服务与管理事务。

三、负责离退休人员群众文体活动组织的管理与服务。

四、负责对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及亡故老同志遗属的慰问工作。

五、负责活动室的使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