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工作职责范围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0:00 浏览次数: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负责学校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学校离退休工作密切联系离退休党建,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老年文体活动协会的集体力量,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

2、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制订并实施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等。

3、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队伍建设,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内走访慰问工作。

4、坚持把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紧密结合,鼓励和支持离退休教职工在学校教学、科研、关心下一代工作以及社区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

5、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信访接待和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教职工合理要求和建议,做好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

6、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和特困帮扶等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保健和体检服务工作。

7、管理好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为老同志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条件。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8、负责离退休工作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离退休教职工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9、做好离退休教职工丧事处理和抚恤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