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骥伏枥,志在千里。”退休党员干部虽离开了原工作岗位,仍需“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以身作则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近年来一些退休人员突破底线、“晚节不保”的案例发生,为退休干部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退休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做到慎终如始、防微杜渐、守住廉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坚守廉洁底线:
一是在准确把握亲清政商关系中坚守廉洁底线。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要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但从当前来看,个别党员退休干部在把握亲清政商关系中迷失了方向,例如,有的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与资本密切勾连、构建紧密同盟,有的接受原管理服务企业家的宴请或收受礼金礼品等财物,不仅违反相关的纪律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因此,退休干部与企业家交往时,要准确把握好“亲”与“清”的尺度和底线,既要防止“勾肩搭背”亲而不清,又要防止“谈商色变”清而不为,从而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良好政商关系。
二是在依法规范“发挥余热”中坚守廉洁底线。退休干部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在纪律、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框架内适度“发挥余热”参与社会建设,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但有的退休干部接受原任职务范围内企业的聘任兼职取酬,有的充当企业有偿中介居间取酬形成长期利益链条,有的单独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等,造成不良影响。如何正确把握退休后兼任、任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政策界限,已日益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为此,退休干部主管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退休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法规、政策、文件,准确把握从业禁止性规定、审批报告要求、兼职任职和提供劳务的区别等,防止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三是在正确对待原有权力中坚守廉洁底线。退休干部虽人已退休退职,但其原有“权力磁场”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如果平时不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管理,往往容易放松自我,增大违纪违法的风险,甚至酿成贪腐的大错。党的十九大以来,不少干部在退休后被查处,有的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未退休心已脱缰;有的利用退休“打掩护”,大搞“期权腐败”;还有的因为“船到码头车到站”,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这些实例证明,退休绝不是贪腐的“护身符”,对有贪腐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而言,退休并不意味着“安全着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绝不是一句空话。因此,退休干部要正确看待原有职务职权,做到调适心态、自我约束、自警自醒、慎独慎微,严格管理身边人、身边事,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退休党员干部要在弘扬优秀传统、释放积极能量、保持优良作风等方面勇当模范、贡献力量,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来源:绍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