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退休老同志:
根据学校2023年体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医院及时间
按照“就近、方便、自主”的原则,自行选择体检医院(具体见附件1:2023年度体检医院名单)。
体检时间:即日起- 2023年12月31日。
二、体检流程
1、预约体检
通过微信小程序“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支付宝小程序“河南医保”进行体检预约、选定体检医院和体检项目。也可直接前往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线下预约体检。
2、现场确认
参检人员到体检医院现场确认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现场确认后不得变更体检医院。
3、体检结果通知
体检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参检人员。电子体检结果可登陆体检医院小程序获取,纸质体检结果可前往医院领取。
三、体检项目
项目一:基础项目(10项)+自选项目
(自选项目需要从1-18中任选6项或核磁共振任选2个部位)。
项目二:9项。
项目三:9项。
每人从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中任选一套项目进行体检(具体见附件2:2023年度体检项目表)。
异地安置人员如不能回郑州体检,需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参照附件2三种体检项目内的项目在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并于2024年1月5日之前将体检发票和费用清单交于退休办,发票上请注明体检费,费用明细清单中需包含体检项目名称,体检费报销标准1200元/人。
注意事项
1、不允许替检,替检的不良影响和费用自行承担。
2、对不按要求选择体检项目的参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将不予结算。
3、未按规定在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的人员,均不能在异地参加体检,异地体检费不予报销。
4、异地体检的老师可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APP查询和确认本人所选体检医院是否属于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并在体检前向所选医院确认体检发票必须是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具体来说就是体检发票上票据名和专用章的名称必须是所选医院的名称)。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体检公司开具的体检发票不予报销。异地体检发票必须为现金支付发票,不得使用医保统筹账户或个人医保账户支付。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2023年度体检医疗机构名单.docx
附件2:2023年度体检项目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