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豫医保中心函〔2025〕4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正常参保省直医疗保险享受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人员(不含参保省直企业医保人员)。
二、体检医疗机构及时间
按照“就近、方便、自主”的原则,自行选择体检医疗机构。
体检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体检流程
(一)预约体检。参检人员可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河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体检预约、选定医疗机构、选择项目等(未去体检前可以自行撤销后再次预约),也可直接前往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线下预约体检。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将根据预约推送情况合理安排体检人数。
办理异地安置的参检人员可选择回郑州预约体检,也可在安置地医疗机构的体检部门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二)现场确认。参检人员需在所选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项目现场确认,确认后方可进行体检,确认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现场确认后不得再次变更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疗机构未经参检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行现场确认。
(三)体检结果通知。体检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参检人员。电子体检结果可登录体检医疗机构小程序获取,纸质体检结果可前往体检医疗机构领取。
四、体检项目
体检分为四个项目,参检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从项目一、二、三、四中任选一套项目参加体检(体检项目表详见附件)。
(一)项目一、二、三
项目一、二、三均由基础项目和自选项目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基础项目
三个项目的基础项目相同,包括基础检查、肝功能九项、肌酸激酶、血脂四项、肾功能三项、血常规、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尿常规、心电图、彩超、甲功三项,共12项。
2.自选项目
项目一:由参检人员在自选项目1—19项中任选5项。
项目二:由参检人员在自选项目1—19项中任选3项,且在核磁共振(1.5T以上)的4个部位中任选1个部位。
项目三:由参检人员在核磁共振(1.5T以上)的4个部位中任选2个部位。
(二)项目四
项目四包括基础检查和磁控胶囊胃镜。
五、费用结算
体检费用标准: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男性为1000元/人,女性为1200元/人;项目四1100元/人。
参检人员按规定发生的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直接与省医保服务中心按月进行结算。
异地安置人员须选择在安置地医疗机构的体检部门或专业体检机构体检,并在体检起止时间内参照体检通知中的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交参保单位汇总(异地体检发票必须为现金支付发票,不得使用医保统筹账户或个人医保账户支付),由参保单位报送至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
费用明细清单需包含体检项目名称、项目价格等信息;其中,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结算:1.未提供费用明细清单的(费用明细在发票上完整显示的除外);2.费用明细清单记载的总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的(异地体检机构出具有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除外)。发票金额超出当期体检费用标准的按照当期体检费用标准报销,低于当期体检费用标准的据实报销。
联 系 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669
附件1:2025年度体检项目表.docx
附件2:2025体检医院名单.pdf
人事处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2025年9月28日